她一直认为,和他挺有缘的,高中同学三年,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以他的成绩,完全可以考上名牌大学,但他太自负了,高考前还熬夜看世界杯,哪有不马失前蹄的。她有点庆幸地想,第一次去陌生的地方求学,还能有个同乡陪伴,挺好的。何况,他还挺会照顾人呢。
在她眼里,他是个不安分的人,以前的理想是当足球明星,到了大学,又陆续冒出了当作家、当IT精英等想法。可毕业后,他只做了个小业务员。那时,大多数同学的工作都定了下来,文员、业务员、销售员之类的小角色居多,她却一直举棋不定,以她的美貌和聪慧,真不甘心屈就一个月薪只有一两千的工作。他请她吃鸭血粉丝,劝她,不如来我们公司吧,我们一起奋斗。她笑着说,我们一起从中学到大学,难道还要我跟你一辈子不成?他窘住了,埋头猛吃碗里的粉丝,辣得满头是汗。她不喜欢他那副狼狈的样子,连表达爱意都畏缩不前的,都什么年代了。
迫于生计,她陆续找了几个工作,但不久都把老板“炒了”。后来,她和另一个女孩合租了间房,每天上网发简历,无聊的时候,就用QQ和网友聊聊天,内心里隐约地希望能遇到生命中的“贵人”。他有时也在线,会主动问问她近况,很关切的语气。她的心情很低落,但内心越是需要他的关心和温暖,说出的话越是冷淡和刻薄,还经常拿话刺他,把他噎得半天不出声。其实她是心里怨恨,你有腿不会跑过来看看我,何必在网上废话。
过了一阵子,她再上网,他的头像显示为“忙”,再后来,干脆一片灰暗,不见了影子。她的心也越发灰暗,加上找工作不顺,情绪更加烦躁。孤独,无助,干脆每天都靠网聊打发时间,无意中认识一个叫华的人。
华是一个私企老板,三十几岁,未婚。她和华很聊得来,华的甜言蜜语令她很受用。认识不久,她和华互传了照片,彼此都夸奖对方挺不错。华还开了句玩笑:看了你,我的六宫粉黛皆无颜色了。
说实话,每次和华肆意地聊天时,她总感觉他听得到,可每次看他的QQ,从不在线。终于,她决定答应华的约见。
见到华,果然是个成功男人的派头,西装革履,奥迪A6,还有两百平方米的宽大住房。在华奢华的房间里,华替她脱去外衣,温情地说,亲爱的,旅途挺累的,今晚就住在这里吧,一切包你满意。她本能地往后一退,抓起包说,我还是住旅馆吧。华讪讪地说也好,就为她安排了一家豪华的宾馆。
晚上,她辗转反侧,想到了他。他如果有华一半主动,她早就选择了他。她并非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从不介意和他在路边吃麻辣串喝豆腐脑,甚至觉得那样很快乐,只是,这么多年来,他可以滔滔不绝地在她面前讲述那些变化不定的理想,却连一个爱字都说不出口。唉,她不禁重重叹了口气。
华再次请她搬过来同住,她说考虑一下。晚上回去,她有一股强烈的冲动:给他打个电话,哪怕最后一次。从包里掏出手机一看,有十几个未接电话,全是他。还有三条短信,也是他:这两天你怎么没在线?你同屋的女孩说你出远门了,你去哪了?怎么不接我电话,速回电话。这时,华的电话也来了,问:考虑好了吗?她说,明天告诉你答案。
她盯住墙上的时钟,秒针每滴答一下,她就念叨一句“我爱谁”?当时钟敲响12下的时候,她给华回了一条短信:我爱的人是——他。直到此时她才明白,她和华,不过是精神空虚时互相慰藉的对象。
再次见到他时,他紧紧抱住她不放,生怕她又跑掉。他说,我从中学就喜欢你,你喜欢贝克汉姆我就练足球,你喜欢张爱玲我就要当作家,你喜欢上网我就想做网站,可我从没勇气说爱你。她哭着问,现在怎么有勇气了?他笑着说,不是有勇气,我怕你被坏人骗了,其实我天天在网上关注你,只不过是隐身,看到你两天没在网上,我真怕从此失去你……她破涕为笑,打趣道,哦,所以你就现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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