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与可可开口说话,是在系里的春节晚会之后。一起跳民族舞的女孩子要合影留念,女孩子的虚荣和自傲,让我很自然地挤到了第一排的中间位置上。可惜还没有坐下,便被另一个眼疾手快的女孩子抢了去。气咻咻地正眼看她时,她却是笑嘻嘻地一拍身旁的座位,说:坐这儿也一样引人注目噢!我看她一脸没心没肺的得意微笑,气消了大半,却仍没忘刺她一句:再好也不如篡夺来的果实甜美啊!
记忆里好像那时候彼此总是爱刺来刺去的,当然都不会介意。知道对方早已练就了“百毒不侵”的一身俗骨,任是什么刻薄尖酸的话,都是可以嘻嘻笑着闪过去的。那时我们的宿舍相邻,又都没有整天黏在一块儿的男朋友,所以便同性恋似的,一块儿迟到早退旷课上网交笔友。
所谓交笔友,其实是一种爱情缺失状态下的慰藉。所以我和可可都不太在意对方会被远方海市蜃楼般的爱给瞬间夺了去。大多数时候,是互帮互助似的给予支持和鼓励,甚至会代写肉麻兮兮的情书;打电话时因为声音相似,会偷偷把话筒让给对方继续聊。周末约见网友的时候,必也会理直气壮地带上另一位,蹭那可怜兮兮的boy一顿好饭。用舍友们的话说,我们两个的爱情指数像是鸡毛一样,一阵漫不经心的小风吹过来,便会狂飞乱舞,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这样廉价得随处可施的情感,当然都不会心疼。旧的去了,又会有新的源源不断地来。我和可可则像是两个嬉皮笑脸的孩子,在春节去拜年的时候,拦住人家就要压岁钱。钱多钱少,甚至拿一块糖打发了都无所谓。只要在这个过程里,始终有新鲜缤纷的玩意儿,供我们玩耍嬉戏,就足矣了。
这样几乎可以共享一切的豁达和豪爽,在陈宇出现之后,便有了很微妙的改变。
是可可在学校的江湖聊天室里先认识的陈宇,被我看见了,硬是把号码要过来加入了自己的好友栏里。而后两个人背靠着背,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果然是个出手不凡的高手,只几句话,便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让我惊讶的是,他不仅电脑玩得娴熟,文章亦是写得妙笔生花,文采飞扬。难得遇见一个如此优秀又不油滑的聊友,当然是乐不可支。所以竟是连可可几次催我走的信息也没有回。是她最后哗地转过身来,在我背后一声怒喝,我才一下子住了手。陈宇约我周六早七点在绿源花行门口见的话,自然也是被她窥了去。我照例像以往那样,大大咧咧地把这个又可以赖饭吃的好消息告诉她。却没想到,她冷冷地看了眼被陈宇的话挤得密不透风的聊天框,竟是一声不吭地啪一下关了我的电脑,扭头就走掉了。
第一次没有厚着脸皮跑着去拉住可可。不知道可可究竟是为什么这么反常地大动肝火,可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一定是与我,或是陈宇有关。
周五晚上想了许久,终于打电话给可可,故作轻松问她去不去欣赏帅哥。那边想也没想,凶巴巴地扔过来一句:既然帅哥只约了你这位美女,我去做什么电灯泡?我听着电话那端不耐烦的声音,还有隔壁清晰至极的愤愤关门声,终于知道,总有一些东西,无论我和可可怎样的亲密无间,也是不能拿出来分享的。
第二天早早起来,站在镜子前打扮了足足有一个小时后,我才忐忑不安地向邮局旁的绿源花行走去。远远地,便看到花行的门口,站了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竟是我喜欢的类型!含了一脸的娇羞和痴狂,低头走到他跟前的时候,还没有开口说话,从身后的花行里,便闪出一个抱了满怀勿忘我的女孩子,腾地跳到我和陈宇的中间,稀里哗啦便来了一通英语:这是陈宇,这是安安;我呢,则是安安最最要好的朋友韩可可;呶,一人一束勿忘我,以后大家就是海枯石烂了也拆不散的朋友喽!
我看着掩饰在蓝色花儿里熟悉又陌生的韩可可,想习以为常地给她一通痛快又淋漓的拳头吃的,却是一咧嘴,苦笑了两声,再也没有昔日的热情和胸襟。
以后的校园里,便时常可以看到陈宇的身边,我和可可左臂右膀似的陪着闲逛。可可依然是个骄傲十足的演说家;我和陈宇,则做了很好的听众。偶尔,可可说得激情飞扬、忘乎所以的时候,陈宇会偷偷地握一下我的手;黑白分明的双眸里,亦会漾出一抹温暖深情的微笑。在这样甜蜜温柔的对望中,我会暂时地忘记另一侧的可可,忘记她骄蛮任性的言语里,咄咄逼人的张扬和自信。可是可可是多么的狡猾和聪明啊,她明明知道陈宇喜欢的是我,任她怎么努力,都是无济于事,可她依然佯装了一无所知的单纯模样,疯狂地将她想象中的浪漫和痴迷进行到底。
爱情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