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因家暴离婚的比率不小。在我看来因家庭暴力离婚是明智的,因为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那么对象有家庭暴力怎么办呢?
一、对象有家庭暴力怎么办
关于家暴我们首先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围。实施家庭暴力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有时候也承担刑事责任。
1、报案或起诉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2、申请法律援助
家暴受害者可依法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受害人或加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二、家暴离婚程序
1、家暴离婚的方式
因家庭暴力想离婚的,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家暴起诉离婚的程序
2.1、写离婚起诉状;
2.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2.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家庭暴力离婚所需证据
因家暴离婚的,大多都是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离婚,这中间少不了家暴的证据:
1、遭受暴力侵害后,受害人应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公安的出警记录
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以及公安的出警记录等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3、告诫书可做庭审证据
反家暴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将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家暴受害者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诉讼,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可成为法院审判家暴离婚案件的证据。
4、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5、伤情鉴定意见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同时可以进行伤情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作为家暴的证据。
6、照片与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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